美國總統們的「被彈劾俱樂部」!至今只有2人加入…但還沒有人被定罪下臺
▲在川普總統之前,美國史上只有安德魯詹森、尼克森和柯林頓3位總統曾遭國會發起彈劾調查。(組合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美國聯邦衆議院已於美東時間18日上午針對彈劾川普總統案展開辯論,預計當天下午4時至6時(臺灣時間19日上午3時至7時)進行全院表決,川普極有可能成爲第三位遭衆院彈劾的美國總統。回顧美國政治史,除了涉入水門案的尼克森總統自行宣佈辭職外,自開國以來僅有2位總統曾遭衆院彈劾,但還沒有任何一位總統因爲彈劾案而下臺。
《衛報》(The Guardian)報導,實際上,美國史上僅有2位總統曾真正遭衆議院彈劾,分別爲1868年的安德魯•詹森(Andrew Johnson)和1998年的柯林頓(Bill Clinton)。
安德魯•詹森原本擔任林肯的副手,1865年4月林肯遇刺後繼任總統;然而,詹森與林肯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他是一位白人至上主義者,他上任後不但否決了民權利法,還單方面赦免數百名邦聯領導人,甚至呼籲謀殺其政治對手。
一連串動作不但激起南北戰爭餘波,也惹惱了國會共和黨,最終被衆議院發起彈劾通過,送交至參議院進行彈劾審判。歷史學家認爲,詹森彈劾案本質上是追求種族平等而發起的一次彈劾,但國會選擇以相對輕微的「破壞法治」指控通過表決,最終在參議院以1票之差被檔下,讓詹森保住總統職位。
▼美國國會衆議院18日即將針對彈劾案進行全院表決。(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至於1998年的柯林頓彈劾案,許多美國民衆也許仍記憶猶新。當年柯林頓因爲與白宮實習生陸文斯基發生性醜聞,最終被衆議院依僞證罪和妨害司法兩項罪名通過彈劾,但兩項罪名在參議院表決階段均未能達成三分之二多數同意,讓他得以安全下莊。
至於1972年震驚世界的水門案和1974年尼克森總統(Richard Nixon)彈劾案,衆議院司法委員會當年一共通過三項針對尼克森的彈劾調查條款,指控他觸犯妨礙司法、濫用職權和藐視國會等3項罪名「罪證確鑿」,就連同黨同志也無法再替他護航。
在共和黨團壓力下,尼克森搶在衆院全院表決前,於1974年8月9日發表聲明,決定辭去美國總統職務,國會隨後也中止了彈劾程序。因此,美國實際上還沒有出現總統遭國會彈劾下臺的情況。
▼川普很有可能成爲史上第3位遭衆議院彈劾的美國總統。(圖/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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