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55萬無證配偶子女 可申請合法身分…守法離境者還要熬

美國公民的無證配偶,19日開始可申請合法身分。新措施下某些美國公民的無證配偶及子女,在不離開美國的情況下可申請合法永久居留權,爲大約50萬名無證配偶和約5萬名21歲以下的無證移民子女提供法律保護。

估計最獲新政受惠的是來自墨西哥的移民,佔比高達64%,其次是來自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和薩爾瓦多。

新規要求的資格包括,公民的配偶必須在2024 年6月17日之前,已在美國連續居住10年,在此日期之前合法結婚,不能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也不能有被逐出境的前科。

國土安全部表示,如果沒有這項新規,數十萬美國公民的非公民配偶,可能會在無合法身分下留在美國,除了使這些家庭生活在恐懼之中,也對未來充滿不確定性;若然強迫無身分的配偶離開美國,只會破壞有關家庭的經濟及福祉。

然而實施新規前的法例規定,無證移民在與美國公民結婚後必須先離開美國,並從原籍國申請合法居留權。據悉,有些人在原籍國等了10年仍未有結果。

這些人表示,守法自願離開美國的人,現在反而無法申請政府的新政策,但那些非合法留在美國的,反而符合資格申請。

國土安全部沒有迴應自願離開美國的人,是否符合申請資格的問題,只表示他們「有資格在國外繼續申請程序」。

這類自願離開美國的無證配偶究竟有多少人,目前尚不清楚,不過有移民律師認爲這是一個巨大數字,有移民及倡議組織希望拜登政府也將這類人納入新政之內。

但支持限制移民的組織認爲政策過於慷慨,「美國移民改革聯盟」(Federation for American Immigration Reform)指出,拜登顯然急於在卸任前爲這些無身分配偶做好登記,使得法院無法推翻,但卻損害那些等待合法移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