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說賣酒作僞證!劉喬安哽咽當庭認罪「小孩是一切」

劉喬安被爆賣淫案,頻頻上法院。(資料照/記者孫曜樟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太陽女王」劉喬安(本名劉依函)2014年被週刊踢爆是高價援交妹,憤而控告妨害名譽,卻在出庭作證時謊稱飯店房間「只是賣酒」,被依僞證罪起訴。臺北地院16日傳喚,她當庭哽咽認罪,坦承「小孩是我的一切」,太害怕、沒有勇氣面對才說謊,希望法官給自新的機會

北檢偵辦週刊案時,傳劉喬安出庭具結作證,被問到當天到底去飯店幹嘛?她堅稱只是去賣酒、沒有援交,雖然雙方最後和解撤告,但檢察官事後勘查影片、Line對話紀錄,認定她說法不實再,涉嫌作僞證,另行籤分僞證罪,將她起訴。

▼沒勇氣面對!劉喬安哽咽認罪:小孩是一切。(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臺北地院16日再度傳喚劉喬安,她當庭認了作僞證,紅着眼眶、哽咽地念着浴血紙條,說當時被大陣仗媒體嚇到,自己並非公衆人物,只是一個單親媽媽,「小孩就是一切」,害怕孩子因此受到霸凌,沒有勇氣承認(援交)纔會說謊;如今,她撐過來了,靠自己的力量扶養女兒,盼法官能給她一個自新的機會。

儘管劉喬安已經認罪,但辯護律師陳欽煌基於職責,仍替她辯護,強調週刊設計劉喬安,安裝針孔側錄撰寫成報導,因賣淫報導造成她的家人龐大壓力開庭時因爲很害怕,纔會在第一次作證時說謊,但第二次開庭就已經坦承作僞證,且其證詞並不影響妨害秘密案的偵查,請法官給予減刑、免刑的判決。

因劉喬安已經認罪,律師卻作無罪答辯,此案於3月16日將再開庭。當時《壹週刊》報導,劉喬安援交高價一次高達10萬元,在飯店與港男嫖客議價,自稱「Pretty tight」,最後仍破局,收了對方2000元車馬費後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