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將被限制出境? 北院:依法律規定酌情處理
▲馬英九目前因卸任元首,接受3年境管,但三中案內並未遭強制處分限制出境出海。(圖/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前總統馬英九因三中案被告,全案一審持續審理中,但因卸任元首本依《國家機密保護法》需境管3年,因此全案至今尚未對馬英九進行限制出境出海等強制處分。只是元首境管將於5月20日到期,傳出臺北地方法院將進行評估。對此北院表示,有沒有限制出境的必要,在審查程序及標準上,也會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酌情處理。
目前三中案除馬英九外,其餘被告包括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等人,皆被限制出境出海。日前開庭,蔡正元妻子洪菱霙的委任律師便質疑,爲何獨獨馬英九沒有被境管。
由於馬英九爲卸任爲首,按《國家機密保護法》,需接受爲期3年的出境管制,若有需要出境,需向總統府申請。三中案爆發時,馬英九還在3年的元首境管期間,當時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北院合議庭皆未對馬英九進行刑事強制處分限制出境出海。
不過元首境管算算將在5月20日到期,屆時合議庭是否要對馬英九裁定刑事境管,引發關注。北院表示,受理三中案後,一切均依法定程序進行,被告有沒有限制出境的原因與必要,在審查程序及認定標準上,亦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斟酌全案情節加以處理。
北院的說法,意即依法進行評估,目前尚未有定論。不過若在評估後認爲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按《刑事訴訟法》規定,必須開庭審理,並傳喚馬英九到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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