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鄰居「神經病、孬種」判無罪 法官:她語氣和平
臺北市內湖區一名陳姓女子因與鄭姓鄰居常有爭執,去年6月甚至遭阻擋開車外出,向大樓管理員調閱監視器畫面時於閒聊中脫口罵出「神經病、孬種」等字眼,遭鄭姓夫妻提告公然侮辱。不過,士林地院法官認爲,陳女只是依自身經驗「語氣和平」地評論,並非故意謾罵,因此判決無罪。
陳女一家人與鄭姓夫妻同住在內湖一處社區,雙方早先就因各種不合頻頻發生爭執,不料,陳夫2014年6月開車載小孩外出時遭鄭姓夫妻拍引擎蓋阻擋,導致孩子受到驚嚇大哭。陳女不滿家人受到這樣的對待,於是決定向管理員調閱監視器畫面並報警處理。
▲陳女在閒聊過程中脫口罵出「神經病」等語,挨告公然侮辱卻被判無罪。(圖/達志/示意圖)
然而,陳女在等待調閱監視器畫面的期間與曾姓管理員聊起整件事的經過,忍不住脫口罵出鄭姓夫妻宛如「黑道、神經病、孬種」等負面字眼。鄭姓夫妻事後輾轉得知此事,氣得一狀告上法院。陳女坦承自己確實有說出「神經病、孬種」等語,但並沒有公然侮辱的意思。
對此,士林地院法官認爲,陳女只是依自身經歷「語氣和平」地說出擋車事件經過,雖然使用負面字眼但並沒有大聲咆哮,舉止就像是在和管理員閒話家常,且發現他人經過時還會轉身說些與鄭姓夫妻無關的事,因此認定她沒有公然侮辱的主觀犯意,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