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漢腳砸50萬娶越南嫩妻 竟人財兩失 !怒告媒婆慘遭打臉

吳男控訴自己花費50萬迎娶越南籍女子,不料最後卻無法將新娘帶返臺灣。(圖:shutterstock / 達志)

一名吳姓男子去年間花費50萬迎娶越南籍女子,不料過程艱辛,最後無法將新娘帶返臺灣,憤而對賴姓媒人提告求償。高雄地院審理,認爲吳男求償無據,駁回訴求,全案仍可上訴。

吳男主張,他於2023年透過賴姓媒人,因此結識越南籍女子,三方達成共識於3月20日前往越南舉行婚禮,且前後一共消費50萬元。爲此,他本欣喜以爲能將女方帶回臺灣,不料賴女期間態度冷淡、面對他與新娘二人的婚事顯得相當冷漠,到最後甚至違約拒絕返還當初約定的金額,憤而提告求償50萬元。

賴女辯解,婚前協議書明確提及吳男婚後須於半年內3次飛往新娘位於越南的住處,但吳男婚後卻僅返鄉2次,甚至未完成相關流程;至於吳男強調他爲迎娶新娘花費的50萬,她則稱這筆費用大多用於婚禮上。

高雄地院審理,審酌吳男雖與新娘曾披上婚紗,兩人也共同進行結婚儀式,且照片可見女方確實佩戴金項鍊,但這些物件卻是第三方贈送予女方,因此駁回吳男訴求。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