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戰隊士兵酒後性侵乾妹 女5天后尋短遭判5年半
張姓男子因工作關係認識1名女子,互認幹兄妹,張男入伍到海軍陸戰隊服役不到2星期,利用休假與乾妹等人喝酒開趴,之後在乾妹家借宿,結果他卻趁酒意性侵對方,事後乾妹因故輕生,一審臺北地院重判張男12年10月,二審改判5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據調查,張男2016年8月在陸戰隊服役,2016年9月放假時他與乾妹及朋友相約KTV飲酒唱歌,翌日凌晨4時結束後,衆人就決定去幹妹家借宿,因爲房間及牀位不夠,他就與乾妹共睡一牀,朋友則是睡在客房,乾妹媽媽則睡在家中樓上房間。不料張男睡到一半獸慾大發,強壓乾妹性侵得逞。
隔日張男及朋友搭車離開後,乾妹情緒低落傳訊息給閨蜜「有被強姦的感覺」、「覺得被硬上真的很不好」,但乾妹事發5天后因故輕生。臺北地院去年重判張男徒刑12年10月。
經上訴二審,法官認定死者在被性侵前2個月,就曾向朋友透露出尋短的念頭,遭性侵前一月還曾傳訊息給朋友說「我待在家會很想尋短,真的。」
法官審酌,死者對於性侵一事,並無特別羞忿反應,且日後尋短也未特別提及張男,因此高院認爲性侵與自殺間並無因果關係,在2020年改以「強制性交罪」將張男判刑5年6月,全案經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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