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窄閃車 被迫跨越雙黃線遭檢舉?

北市部分道路不寬,雙黃線長度卻太長,車輛不小心「跨越雙黃線」容易遭檢舉。圖/議員遊淑慧提供

北市部分道路不寬,雙黃線長度卻太長,車輛爲了閃避機車或與路邊停車格的汽車,有時靠路中央行駛,卻不小心「跨越雙黃線」遭檢舉。議員遊淑慧發現內湖、中正區等地都有類似問題,成駕駛「非戰之罪」;北市交工處則表示,未來朝向以點虛線、點黃線,讓車輛可以跨越黃線避免開罰,以8公尺巷道優先檢討。

遊淑慧接獲民衆陳情,在內湖區康寧路一段因道路狹窄,加上設有路邊汽車停車格,民衆爲了閃避機車或與路邊停車格中汽車保持安全距離,無可避免的必須靠路中央行駛,遭檢舉跨越雙黃線,其他如星雲街、陽光街或延平南路部分路段,皆有類似問題。

遊淑慧表示,雙黃線設置原是爲了防止跨越車道,導致對向車輛會車危險,如今卻成違規陷阱,請交工處檢視北市類似路段是否有減少雙黃線長度空間。

北市交工處長張建華表示,設路邊停車格一定要符合足夠淨空,單向2.8公尺、雙向5.6公尺,因此問題可能是發生在沒有畫停車格且沒有禁停管制,導致車子停車後,或者是停車技術不好,造成路寬變狹小。目前處理方式首重交通安全性,會改以點虛線、點黃線,讓車輛可以跨越黃線避免開罰。

張建華也說,北市在10多年前曾全面檢討過類似狀況,針對議員建議的地點,會先在今年10月底前處理。至於全市通盤檢討,則會先設定幾項條件,應該會以8公尺巷道爲優先。

北市警局表示,各分局受理民衆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已要求應確實查證是否符合違規,例如確有因違規停車、道路障礙或閃避開啓車門等突發狀況,致跨越雙黃線情形,符合勸導要件,將從寬認定,以勸導代替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