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網絡安全法》草案公佈 遇重大突發事件可斷網
▲上網成爲現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示意圖/達志影像)
大陸再次縮緊網路管制!全國人大公佈《網絡安全法草案》,明確「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發生時,政府可以在部分地區對網路通訊採取限制措施。
剛剛結束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了《網絡安全法草案》。《中國人大網》公佈草案全文,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爲期一個月。
《網絡安全法草案》共7章68條,其中第20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爲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註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爲用戶提供訊息發佈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訊息,如果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訊息,運營者不得爲其提供相關服務。
另外,第23條規定,爲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需要,偵查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可以要求網路運營者提供必要的支持與協助。
最受外界關注的是第50條,「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准,可以在部分地區對網絡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
事實上,大陸在2009年烏魯木齊「7‧5」騷亂時,就曾經封鎖新疆地區的網路及手機通訊。而對於草案,網友看法不一,有人感嘆「這樣貪官和腐敗消息就不會傳到牆內了」,但也有人認爲「總有一些傢伙瞎起鬨,國家確實該嚴管網路」。
《京華時報》引述CEC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副所長左曉棟分析,重大突發事件官方限制網路的行爲屬於通訊管制。左曉棟稱,草案中提及的官方可臨時限制網路,特別強調了要經過國務院批准,這個權限是非常高的,也就是說,限制網路是在危及國家安全的情況下,採取的特殊手段,與網路刪帖和所謂的「封鎖消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