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公車站違停暫緩記點 並排違停取消納入月底前上路

圖爲計程車在路邊並排臨停。(本報資料照/範揚光攝)

交通部預告修正草案,明訂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違停上下客不予記點,但仍會罰款,左欄爲修正內容。(翻攝交通部官網)

職業駕駛不滿違規記點新制、違停檢舉項目增加,衝擊生計,交通部13日預告修法草案,上下客貨臨停路口、公車站10公尺及並排停車暫緩記點,引發路權團體反彈,14日撤回草案。交通部今日下午重新預告修法草案,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上下客貨及騎樓違停,皆暫緩記點,並排違停取消納入,預計11月底前施行。

根據交通部新版修正草案的預告,目前都會地區常見整段劃設紅線情形,臨時停車空間供給確有不足,計程車、貨運司機、一般民衆常找不到合適地點上下客貨,現行規定違規並記點1點,司機、民衆均擔心1年內累積12點將吊扣駕照。

修正草案指出,各地方政府已檢討朝每隔約100至150公尺紅線設置至少10%黃線或專用車格。在未劃設完成前,上下客貨致於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臨時停車者,不予記點,但仍依規定處300元至600元罰款。

修正草案也指出,騎樓停車納入民衆可檢舉項目,實務常見車主頻繁被檢舉,依規定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需並記違規點數1點,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配套及時間,於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仍要罰款。

交通部表示,相關草案預告爲蒐集各界意見進行檢討,預計公告3天,目標預計11月底前上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