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樂妍花百萬拍MV 賄選案開庭卻請法扶律師

劉樂妍自曝花百萬拍MV,賄選案辯護人卻是法扶律師。(翻攝自劉樂妍臉書)

前女F4成員劉樂妍在2018年九合一大選前,以減租1000元利誘房客投票臺北議員羅智強,遭依違反《選罷法》起訴。臺北地院開庭,劉樂妍卻未現身,僅法律扶助律師鄭志政出庭,表示劉在大陸剛接到新工作,可能要7、8月纔會回臺。

劉樂妍常因親中言行引發爭議,日前拍攝MV《CHINA》,再度引起網友熱烈討論,劉自曝花費100萬元拍攝這支MV,看似經濟無虞,今天開庭的辯護人,卻是法律扶助律師。

律師說,他現在與劉樂妍都是電話聯繫,尚未詳細討論答辯方向劉稱近日在大陸接到新的案子,且有大陸律師見證,爲了生計及工作權,暫時得留在大陸,劉未明確告知何時能回臺,如果有確切時間,會立即陳報法官

對此,檢察官僅表示「依法處理」,法官庭末諭知律師3周內確認劉樂妍返臺時間,具狀陳報後再擇期開庭。

檢方起訴指出,劉樂妍2018年11月在社羣軟體發文,要房客回家投票給羅智強,若回去投票就減租1000元,有網友發現後轉貼PTT,並截圖向檢方檢舉。

北檢獲報後展開調查數度傳喚劉樂妍,但她庭訊總會偏離主題大力讚揚共產黨疫情控制得好;由於房客證稱,選後騙劉樂妍有去投票,房租果然就減了1000元,劉也認罪,檢察官因此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