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退稅優惠 延長至明年中

所謂留抵退稅優惠爲業者因疫情可能溢繳大筆進貨營業稅額,可事先申請核退營業稅。官員表示,我國自2020年5月13日啓動留抵退稅措施,適用條件爲企業適用各部會紓困條件(需附證明文件)或是營收驟減,例如連兩個月平均營收較2019年下半年或2018年以任一年同期平均減少15%(免附證明)即可申請。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今年5月31日止,五區國稅局已覈准6,592家營業人、退稅額約13.21億元。

根據營業稅法規定,企業在計算應納營業稅額時,可「進銷互抵」,於銷項稅額中扣抵進項稅額,僅就互抵後的餘額報繳營業稅。若企業生意不佳,可能出現進貨大於銷貨情形,像是進口很多產品卻賣不出去,透過進銷互抵機制,未使用的進項稅額,可在後續申報各期營業稅申報時,留抵各期營業稅應納稅額。

但在疫情期間,因商家生意冷清,可能造成進貨多、銷售差情況,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商家也拿不到其退稅金流。

財政部表示,因紓困條例明定疫情影響的營收衰退屬於特殊情形,爲協助企業維持現金流與營運,我國也放寬留抵稅額採退稅方式,增加企業資金運用彈性。過去退稅審覈程序相當冗長,財政部也全面放寬規定,提供企業向各地國稅局申請即可,免逐案覈定。

官員也指出,目前仍在紓困條例施行期間,業者現在如果要申請仍可適用,但單一企業的留抵稅額提前退稅措施最多累計只能拿回30萬元稅款,若超出額度,財政部將採個案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