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工男撞癱單親媽 判賠1476萬
黃姓女子遭闖紅燈的張姓男子撞上,送醫治療後昏迷指數10,得靠鼻胃管灌食及氣切維持呼吸。黃女家屬提告求償1668萬餘元,高雄法院審理後,判張應賠1476萬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在工廠擔任作業員的黃姓女子,前年遭闖紅燈的張姓男子撞上,送醫治療後昏迷指數10,得靠鼻胃管灌食及氣切維持呼吸,家中經濟頓時失去支柱,加上龐大醫療費用,全家陷入困境。黃女家屬提告求償1668萬餘元,高雄法院審理後,判張男應賠1476萬元。若以他打零工月薪1萬7000元計算,得不吃不喝工作72年才能還完。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於2022年7月13日上午10時許,開車沿屏東縣萬丹鄉中興路1段南往北向行駛,行至中興路1段與新社路交岔路口,闖紅燈撞上黃姓女騎士騎乘的機車,連人帶車倒地不起,黃女頭部外傷並顱內出血及嚴重腦水腫、顱骨骨折、右側第四至五節肋骨骨折並肺挫傷等傷害,送醫治療後仍因腦部損傷致有意識障礙,昏迷指數10分,需靠鼻胃管灌食及氣切管維持呼吸道通暢。
黃姓女子扶養2名子女,在工廠擔任作業員,靠加班拚命賺錢,車禍發生後,生活全變調,家屬以她每月7萬多元月薪計算,到法定強制退休年齡65歲時的勞動力減損共1402萬5258元,另外加上醫療費、看護費、薪資損失和精神撫慰金等共求償1668萬餘元。
高雄法院簡易庭審理時,張男主張請求金額過高,但黃女經醫院鑑定,全人障礙爲85%,另依美國醫學會「永久障礙評估指引」評估,勞動能力減損百分比爲97%,法官重新計算黃女及家人可請求金額爲1527萬224元,扣除已領取的強制險,判張男應賠1476萬餘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