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亞條款 年收入200萬元以上約5~10萬人受惠
▲林若亞條款若上路,年薪220~500萬元以上的高所得者有利,財政部估計約有5~10萬人受惠。(圖/記者黃克翔攝)
財政部明(3)日將赴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預期立委關注的焦點,在於大法官745號解釋,薪資覈實減除的方案,根據財政部透露,減除比率在總薪資的2%~4%左右,年收入220萬~500萬元以上的人,約5~10萬人可以受惠。
財政部明日將赴立法院財委會進行業務報告,其中外界最爲關注的仍是薪資覈實減除。林若亞2005年報稅年收入是30萬元,當時以「執行業務所得」報稅,指收入全都花在治裝等費用,全部申請列舉扣除,被國稅局認定是「薪資所得」,不得采列舉扣除,要求補稅5萬多元。
林若亞不服申請複查被國稅局駁回,打官司欲討公道,經承審法官聲請解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2月作成釋字第745號解釋,認定國稅局不許列舉扣除是違憲行爲,所以大法官745號解釋就俗稱爲林若亞條款。
根據財政部的報告顯示,司法院745條解釋,各界對薪資所得減除特定費用議題甚爲關切,財政部委託學者研究並召開公聽會,廣徵意見,凝聚共識,於考量財政收入、租稅公平及稅政簡化等原則,審慎評估可行方案及研議配套措施,提出「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財政部規劃,僅三項支出可以列爲抵減項目,包含治裝費、工具費用以及教育訓練費用,其他公會會費、助理費、差旅費、油費等四項,因費用不多,因此暫不列入減除。
但財政部強調,所謂的治裝費僅限於工作必須要穿的服裝,如果該服裝可以在其他場合穿着,就不能夠列入抵減;其他的工具費也是相同,例如理髮師的理髮、美容工具,才能列入減除。
財政部今年稅改優化方案,已經將薪資扣除額提高到20萬元,所以想要走林若亞條款的人,減除額度必須要超過20萬元,適用才比較有利;加上減除也有比例限制,目前規劃是各項目都有限額,分別是薪資的2%~4%。
以某模特兒年收入300萬元在治裝、工具和進修費個別減除比率3%爲例,就是最高個別列舉9萬元,加總爲27萬元可以扣除,與薪資所得的特別扣除額20萬元來比較,就會比較有利。根據財政部統計,林若亞條款若修正過後,大約有5~10萬人會因此受惠。
財政部說,但是目前個別減除比率尚未出爐,相關法規將在10月底之前送到行政院,今年底之前可以在立法院修正通過,但是若今年趕不及修正通過,明(108)年的薪資仍可以追朔、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