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榮錦背信案高檢署提上訴 臺灣東洋:對三審判決有信心

臺灣東洋。(圖/翻攝官網

記者姚惠茹臺北報導

臺灣高檢署針對二審高等法院判決林榮錦案無罪案提起上訴,臺灣東洋(4105)發出聲明表示,未來將會配合檢察官提供具體相關事證,報請檢察官轉呈最高法院,期待最高法院能夠充分審酌,東洋對三審判結果充滿信心與期待,相信公平正義必將到來。

東洋前董事長林榮錦將乳癌卵巢癌精神分裂症等多項專利新藥製藥技術,無償授權給瑞士 Inopha AG公司,涉嫌掏空東洋30億元,結果2017年9月臺北地院一審宣判林榮錦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並沒收不法所得,今年5月底法官二審宣判,林榮錦無從確認東洋方面損失,判決無罪。

臺灣東洋表示,林榮錦以安排空殼公司Inopha AG簽訂非法三方合約,並稱臺灣東洋與J&J公司之合約僅爲代工合約,無須經董事會同意,而實際東洋所簽訂的三方合約有簽約金、里程碑金、權利金三金,絕非僅爲代工合約性質,不過二審法院認定,藥品價值尚不成熟且價值未達千萬元。

臺灣東洋指出,二審法院審理該案2年6個月,只開兩次審理庭,僅傳一個被告方面證人,該證人且爲林榮錦晟集團顧問,而對於檢察官及臺灣東洋聲請傳喚之證人,未能有機會陳述,希望最高法院能充分審酌相關事證,讓受傷害的東洋3萬餘股東,早日拿回應有的權益

臺灣東洋強調,由於本案嚴重損害臺灣東洋權益與股東權益,更影響公司未來的發展甚鉅,因此臺灣東洋殷切期待,最高法院能主持正義,公平審視所有具體證據,臺灣東洋也相信司法正義終究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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