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共話|多名委員聯名建議進一步強化科技援疆統籌協調機制

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委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棉花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樑勇,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鄧銘江,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科學院院士肖文交將向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聯名提交《關於建設面向中亞的新疆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提案》(以下簡稱《提案》)。

《提案》指出,新疆作爲國家向西開放的橋頭堡、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中巴經濟走廊的起點,區位優勢明顯。新疆有中國科學院生態與地理研究所、理化技術研究所、新疆天文臺等國家級科研院所,懷柔實驗室新疆基地、乾旱區生態安全與可持續發展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平臺,有新疆大學1所一流大學及石河子大學4個雙一流學科的研究優勢,有12家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在裝備製造、煤化工、礦產、新材料、現代農業、藥物研發等產業領域具有較大優勢,形成了一批特色產業集羣,尤其是在超低風速風機技術研發、光伏電站系統集成等特色領域形成了國際領先優勢,太陽能、風能、幹空氣能、特高壓輸變電、油氣勘探、棉花種植等技術領跑全國,新疆與中亞地區產業合作優勢互補明顯,在水資源利用、礦產開發、綠色能源、現代農業、生態環保、醫藥健康等領域的科技合作有着廣闊前景,促使新疆成爲中亞地區的產業技術創新高地,新疆的技術積累已經形成對中亞地區的明顯科技優勢,國際科技合作基礎堅實,輻射帶動作用凸顯。

《提案》指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指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總體方案》提出“3+X+Y”的區域科技創新體系總體佈局。面對新形勢、新要求、新機遇,爲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和關於新疆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錨定新疆在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中的戰略定位和新疆“八大產業集羣”建設等重大需求,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把建設面向中亞的新疆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納入區域科技創新體系總體佈局。

《提案》同時指出,在新疆建設面向中亞的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一帶一路”倡議,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反制美西方打壓封鎖,保障我國能源安全和地緣安全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充分發揮新疆獨特的區位優勢和自貿試驗區的開放政策優勢,加快推動與中亞地區的科技合作、經貿往來,推動新疆發展更好服務和融入國家向西開放總體戰略佈局,爲服務我國外交工作大局、打造更加緊密的“中國—中亞命運共同體”提供重要科技支撐;有利於集聚我國東中部科技資源,有力支撐解決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提升西部地區創新能級,完善國家區域創新佈局的戰略縱深,引領帶動西部地區深度融入國家創新網絡,爲健全國家區域科技創新體系佈局提供重要支點;有利於吸引和匯聚全國乃至全球各類技術、人才、項目等創新資源,提升新疆科技創新能力,培育新質生產力,有力支撐新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爲我國躋身創新型國家前列和建設世界科技強國作出新疆貢獻。

爲此,上述《提案》建議:

一、聚焦新疆的國家戰略定位,進一步推動新疆科技創新空間佈局持續優化。緊扣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建議科技部等部委,在人才、稅收、科技金融、企業、知識產權等方面給予新疆絲綢之路經濟帶創新驅動發展試驗區、烏昌石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差異化改革政策和特殊支持措施,支持新疆佈局建設各具特色和優勢的產業創新基地,輻射帶動南北疆重要節點城市和中亞及絲綢之路經濟帶夥伴國家,形成跨區域協同發展新格局。

二、進一步強化科技援疆統籌協調機制。建議中央科技委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協調援疆省市將科技援疆納入“十五五”對口援疆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深化科技援疆統籌協調機制,推動建設面向中亞的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形成央地協同、兵地融合、部門協同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合力,持續推動科技援疆從單向支援向雙向合作轉變,促進科技人才交流合作,構建“大科技”援疆格局。加強同中亞國家的科技互惠合作,積極參與國家“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多領域深層次與中亞國家開展務實科技交流合作,打造中國-中亞科技創新共同體,爲建設“中國-中亞經濟走廊”、增進新疆和中亞地區民生福祉提供科技支撐。

三、建立政府主導、多元衆籌等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模式。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由科技部、自治區、援疆省市共同對重大科技項目進行聯合資助,用於調動現有資源的再配置以及吸引社會資源參與建設,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推動新疆逐步形成以財政資金爲引導、以企業投入爲主體、以金融和社會資本爲補充的創新投入體系。針對不同創新主體,綜合運用前資助、後補助、政府採購、風險補償等多種投入方式,精準支持各類創新活動。

四、在國家層面實施科技人才援疆工程,爲增強新疆發展後勁提供智力保障。建議中央和國家部委人才計劃向新疆傾斜,支持新疆“靶向引才”和探索實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議”,助力新疆引進國內外不同層次優秀人才,培養本土優秀科技人才,支持少數民族科技人才。建議堅持在援疆前方指揮部選派科技管理幹部開展援疆工作,將科技幹部人才援疆納入中組部、人社部等援派計劃,促進幹部人才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