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大潤發「柑橘汽水」含溴化植物油 1.5萬罐全下架

食藥署北區區中心副主任王德原。(圖/記者嚴雲岑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藥署日前接獲檢舉,大潤發賣場販售含有非國內準用添加物溴化植物油(BVO)」之進口碳酸飲料,11日會同臺北市衛生局前往調查,查獲中文標示爲「玉米油」的「Mountain Dew柑橘風味汽水」共1萬5501罐,食藥署已勒令業者在今(12)日0時全數下架,並限期於下午5時前統計出販售數量

食藥署北區區管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表示,大潤發所進口的「Mountain Dew柑橘風味汽水」原產地美國,目前BVO僅有美、加2國準用。

食藥署在查獲大潤發進口汽水含有BVO後,已於11日會同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擴大稽查,發現在14家進口業者中,除了大潤發外,另有2家含有BVO產品,分別爲新北市的「祐宥貿易有限公司」與「宇秋企業有限公司」,但皆未於市面上販售,總計5020罐皆已封存。另外11家進口「Mountain Dew柑橘風味汽水」的廠商,原產地均爲越南菲律賓經食藥署查證,均符合規定

食品組簡任技正曾素香表示,BVO是用於調和香料與水的融合化學物,若長期食用,可能會造成心肌受損等副作用,目前歐盟、日本紐澳均不允許使用;美國、加拿大雖然准許BVO用於水果風味飲料,但含量需在15ppm以下,用量極低,民衆無須過於憂慮。

王德原說,BVO非我國食品添加物准許使用之成分,無論輸入、販售儲存都不行,若違法可依《食安法》第49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8千萬以下罰金;另可依同法第15條第1項,處6萬~2億元罰鍰。另外,由於大潤發將原文的BVO標示爲「玉米油」,涉嫌標示不實,可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3~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