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大通過決議要求撤出巴領土,以迴應——

參考消息網9月19日報道 據俄新社9月18日報道,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要求以色列撤出巴勒斯坦被佔領土。該決議以124票贊成、14票反對、43票棄權的結果獲得通過。與聯合國安理會的決議不同,聯合國大會的決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報道稱,聯大通過的這份文件基於國際法院提供的諮詢意見,該法院認定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佔領土上的存在不合法。國際法院裁定,以色列應撤出這些領土、停止定居點活動,並賠償造成的損失。

聯大對國際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並“要求以色列立即結束其在巴勒斯坦被佔領土上的非法存在”,聯大爲此設定的期限是12個月。

報道還稱,該決議還要求以色列“及時履行根據國際法應承擔的所有法律義務,包括國際法院規定的義務”,其中包括從巴勒斯坦被佔領土(包括領空和領海)撤出所有部隊和停止定居點活動。

此外,該決議要求以色列賠償因非法佔領造成的損失,歸還奪取的土地、不動產和資產,並允許在佔領期間流離失所的巴勒斯坦人返回家園。

聯大呼籲“所有國家”不要在“維繫以色列非法存在造成的局面上”提供援助或協助,號召各國“採取措施,停止進口以色列居民點生產的一切商品,停止供應或移交可能在以色列境內使用的武器、彈藥和相關物資”。

另據塔斯社9月18日報道,以色列外交部發表聲明說,聯合國大會的決議歪曲事實且脫離現實,鼓勵恐怖主義並破壞和平機會,並認爲該決議是“愚蠢的表演”,而聯大本身是“政治劇場”。

以色列外交部稱,聯大通過的文件“向世界講述的是片面的虛構故事,在這個故事中,無數針對以色列公民的血腥恐怖襲擊並未發生”。

以色列方面還表示,聯大的決議“破壞任何尋求和平解決衝突的嘗試的基礎”,“有違以色列與各鄰國迄今達成的所有和平協議和解決方案的基本原則,即只有通過雙方直接談判才能解決衝突”。

以色列外交部指出:“以色列將作出相應迴應。”(編譯/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