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 禁電子煙、納管加熱煙

菸害防制法修正重點

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決定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煙及其載具,同時禁菸年齡提升至20歲。這是15年來最大一次修正,新興煙品不再無法可管。

另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法,立法院會也三讀通過《菸酒稅法》修正案,明定紙菸、菸絲、雪茄以外其他煙品,應徵稅額按每公斤或每千支徵收1,590元,從高課稅,而加熱煙煙彈將比照紙菸。

《菸害防制法》2022年5月底完成菸害防制法初審,當時超過半數條文都保留,後續歷經五次朝野協商後總算達成共識,加熱煙載具是否納管更是爭議重點。

這次修法有七大重點,將禁菸年齡從18歲提高到20歲;煙品警示圖文面積從35%擴大到50%;擴大禁菸場所(大專院校及幼兒園皆列禁菸場所);禁止電子煙等類煙品製造、輸入或販賣、對加熱煙納管,加熱煙必要組合元件例如加熱器等載具,要經風險評估審查通過纔可販賣,且不可宣稱通過風險評估審查,並禁任何形式促銷廣告。

至於電子煙,新法中歸爲「類煙品」,明定類煙品或其組合元件全面禁止製造、販售、供應,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則處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而加熱煙在修法中歸爲「指定煙品」,若有業者製造、進口、販售、供應、廣告類煙品或未審查通過的加熱煙及載具,處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回收、銷燬,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

財政部則表示,鑑於國際間陸續推新興煙品(如加熱煙),因乏管理機制,致迭有危害人體健康案例發生,爲加強管理,在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中,其他煙品以計量單位「重量」或「支數」計算煙品健康福利捐,從高課徵。

考量其他煙品態樣不一,爲避免按「支數」計算應徵稅額大於按「重量」計算的稅額,卻以較低重量計算稅額課徵菸酒稅而形成低價煙,因此這次配合修正菸酒稅法,定明其他煙品按計量單位「重量」或「支數」計算應徵菸酒稅額,從高課徵,以維護租稅公平,維護國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