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公海漁船得僱外國武裝保全
我國漁船屢傳海上喋血,甚至連菲律賓公務船都多次對我漁船開槍攻擊,爲保障我國漁民海上作業安全,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漁業法」,開放我國漁船得在受海盜或非法武力威脅高風險海域,僱用非本國籍私人武裝保全人員,保障其生命財產安全。
參與審查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說,我國漁船屢屢在索馬利亞海域遭到海盜侵擾,更有菲律賓的公務船,對我們手無寸鐵的漁民任意掃射,讓漁民生命財產受到莫大的威脅,因此這次修正漁業法,讓我國漁船在中央主管機關覈准的海域範圍作業,有受海盜或非法武力威脅風險時,得在我國領域外,報備僱用外籍私人海事保全公司提供的私人武裝保全人員。
不過這項修法也規定,業者僱用外籍武裝保全必須事先報備,而且武裝人員也不得擅入僱用船隻以外的我國領域,違反規定的漁船業者,最高可被罰30萬元的罰鍰。
另一方面,這次修法也同時將休閒漁業的管理從行政命令的層級提高到法律位階,並且加重業者在保險方面的責任,必須投保責任保險及乘客傷害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