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券商權證避險證交稅降至千分之一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1)日初審通過,券商發行權證從事避險交易成本的證券交易稅率將自0.3%調降爲0.1%,爲期5年,至於立委所提出的各種版本證交稅調降草案則將交付朝野協商

財委會通過行政院函請審議「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三條修正草案」,該案增訂認購(售)權證發行日至到期日期間,基於履行報價責任風險管理目的出售權證避險專戶內,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的標的股票,其賣出標的股票人按每次交易成交金額千分之一課徵證交稅,另依稅捐稽徵規定,明定減徵期間爲5年。

同時,增訂代徵人及證券自營商應按期將權證避險專戶交易明細清單送交該管稽覈機關,以利稽徵作業

至於立委盧秀燕提案將證交稅稅率由目前的固定千分之三,改採「彈性浮動稅率」,授權主管機關視市場情況機動調整證交稅,以及立委羅明才提案,爲提高臺灣雅洲金融市場競爭立並振興自證所稅討論以來委靡不振的臺股,調降證交稅至千分之二等案交付朝野協商。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券商權證避險交易成本調降後,預估權證避險交易量能將成長2.79倍,且現股當衝也將在明年1月6日上路,雖然稅收損失會有8.9億元,但預估每年可增加證交稅收入約5.0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