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 丁復華認罪關鍵曝 爲了他當庭泣訴
立法委員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坦承犯罪,願以50萬元交保。(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立委集體收賄案,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遭起訴,因偵查過程中自白犯罪,獲得減刑並轉爲污點證人。而讓丁復華態度轉變的關鍵,則是因擔心7歲病兒無人照顧,希望能以50萬元交保。
政治公關郭克銘透過丁復華聯繫廖國棟,自2015年開始,共收賄700多萬元。丁復華在偵查中供稱廖國棟知情,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檢方也請法官依貪污罪減刑規定減其刑
臺北地院昨(21)日晚間召開移審庭,丁復華坦承犯罪,並當庭泣訴,表示7歲的兒子生病,又有過動症,目前由前妻照顧,希望能以50萬元交保。
另外,郭克銘因金流的部分無法吻合,有500多萬不知去向,檢察官認爲可能作爲逃亡費用。郭克銘表示,父母年事已高需有人照顧,不可能逃亡,希望以30萬元交保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