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毆警案開庭否認犯罪 重申沒喝酒:會戒酒醉

李婉鈺被控毆警開庭,她強調沒有喝酒、否認犯罪。(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在去年11月,到立委張碩文家按門鈴,引發與住戶衝突並涉嫌毆打轄區員警,挨告妨害公務等罪。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李婉鈺否認犯罪,也強調當天沒有喝酒。對於檢察官起訴「強制未遂罪」,李婉鈺有些無奈「難道要將那扇門擬人化嗎?」被問到是否對外表示不會戒酒,她強調是「戒酒醉」。

李婉鈺在開庭後表示,當天她絕對沒有喝酒,也沒有所謂的,邀請張碩文喝酒被拒絕,心生不滿跑到人家門外事情。至於檢察官楊大智的起訴內容,也與事實完全不符合,希望法官能還她一個事實的真相與釐清

臺北地檢署在今年3月,將李婉鈺依強制未遂罪、妨害公務罪起訴求刑8年,不得緩刑。李婉鈺認爲,強制未遂罪要有一個被害對象,但從頭到尾整件事,沒有所謂的被害對象,除非把這扇門「擬人化」,因此位於檢察官起訴強制未遂罪,感到相當無言。

李婉鈺也透漏,事發當天她不但沒喝酒,反而先因擔心人在醫院的張碩文而先跑了醫院一趟,才又到其住家按門鈴,並非酒後鬧事。至於被指控妨害公務部分,李婉鈺強調,並非要動手搶員警的錄器,而是制止員警將密錄器拿掉,要求「保存證據」。現場也是她主動要求要到派出所,並非被壓制失控打人

▲李婉鈺被檢方依強制未遂等罪起訴,李婉鈺表示,難道要將她按鈴的那扇門「擬人化嗎?」(圖/資料照)

委任律師則表示,不僅現場狀況與所謂「強制未遂罪」的構成要件不符,頂多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且勘驗光碟內容時,可見員警當下也未以妨害公務現行犯逮人。

去年11月29日凌晨12點多,李婉鈺被控酒後前往位在臺北市忠孝東路正義國宅,立委張碩文的住處按門鈴。由於張碩文並不在家,李婉鈺發狂似的猛按,導致與其他住戶爆發衝突。而當時已到場的警方欲隔開住戶及李婉鈺,但被李婉鈺嗆「你囂張什麼!」,隨後更出現揮拳朝員警毆打的狀況。

事件爆發後,李婉鈺召開記者會澄清警方也有打人,還不敢對她酒測,因爲她根本是被栽贓。轄區大安分局隨即出面說明,表示李婉鈺當時身上確實有濃濃酒味,且因有動手毆警之實,加上其他住戶佐證犯罪事實明確,已無須再施以酒測。

▲事發後李婉鈺曾召開記者會,強調當時並未搶員警密錄器,而是希望保全證據,但反而被拍打、踹腳瘀青。(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