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涉賄遭判刑 賴清德欣慰:陽光終於照進來了
▲臺南市長賴清德針對李全教判決召開記者會。(圖/翻攝自賴清德臉書)
臺南市議長李全教因涉賄選,22日下午一審宣判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去年因此拒絕踏入議會的臺南市長賴清德隨後也召開記者會,「這個判決代表改革成功踏出第一步,陽光終於要照進地方政治。」
臺南市議會總召林宜瑾表示,「經過了484天,在前年的12月25號,黑暗吞噬了臺南市議會之後,終於在今天得到了一個陽光照進來的機會。」認爲李全教以買票的方式當選議員及議長是「雙重涉賄」,司法的判決讓她相當欣慰,並呼籲李應依照選罷法「立刻辭職」,並停止議長職務及停止議員職權,「不要再領薪水了」。
▼議長賄選案李全教罪名成立,一審判刑4年、褫奪公權5年。(圖/東森新聞)
賴清德認爲,儘管這是「遲來的正義」,但法官在巨大的壓力下仍選擇與正義的一方站在一起,對此也表示肯定。賴清德說,去年他不計譭譽,拒絕進入議會,是希望推動地方政治革新,以臺灣地方政治清明爲目標,今天終於可以踏出成功的第一步,「感謝社會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