犁烽炮安全防護不可少
今年春節期間,臺東發生女童遭沖天炮刺破喉部致死的不幸事件,臺南市消防局因應即將來臨的鹽水烽炮,再度重申禁止使用塑膠頭的飛行沖天炮,蜂炮繞境期間派消防車、救護車隨神轎遶境,並於重要路口巡邏警戒。
消防局籲請參與犁烽炮的民衆,應注意自身安全,戴上全罩式安全帽,並穿着高領束袖厚上衣,下襬扎入褲子,避免鈕釦式上衣,脖子部分以圍巾包住,以免蜂炮由空隙進入,高統、厚底安全鞋並戴口罩,阻隔蜂炮造成的懸浮微粒,最高原則就是將全身緊緊包裹,儘量不要有任何部位曝露在外。
消防局表示,依現行法令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違反者將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內政部公告禁止兒童施放升空類、飛行類及摔炮類等較具危險性之一般爆竹煙火,不得販賣給兒童,違反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