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投保緩繳 7月11日星期一起開放申請
勞保、就保、勞職保費及勞退緩繳措施
本土新冠疫情尚未趨緩,爲積極協助疫情期間受到影響的投保(提繳)單位及被保險人,勞動部7日公告,自今年7月11日起至明年1月3日止,可向勞保局申請今年5月至10月勞保、勞職、就保保費及僱主提繳勞工退休金緩繳六個月,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
據統計,去年申請者多爲批發及零售、住宿及餐飲等內需產業。勞動部勞保局也特別提醒,辦理緩繳前已繳納勞保、勞職、就保保費及僱主提繳的勞工退休金,不得改申請緩繳,且僱主已扣收勞工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仍應正常依限繳納。
勞保局指出,今年度緩繳協助措施適用對象爲符合紓困及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產業或事業,及受影響產業相關職業工會被保險人,或經向各縣(市)政府勞工相關機關通報減班休息的投保(提繳)單位。
去年受到疫情三級警戒影響,同樣有相關措施,去年緩繳月份爲4月至9月,同樣最長得緩繳六個月,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據統計,約有2.1萬個事業單位申請勞保費緩繳、2萬個事業單位申請勞退緩繳,皆以批發及零售業爲大宗、其次爲住宿及餐飲業、第三則是教育業,主要都是內需產業。
勞保局表示,這次申請緩繳的投保(提繳)單位可於申請期間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請,或填具申請書,以郵寄或傳真向勞保局提出申請;職業工會被保險人請填具申請書經由所屬職業工會提出申請,申請緩繳如經覈准,自寬限期滿日起算,得延後半年繳納,而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
此外,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也針對科技產業園區內營業額衰退50%艱困廠商伸出援手,符合標準廠商可申請土地租金、管理費及污水處理費用緩繳至今年12月31日止,另經營幼兒園、餐廳業者得申請租金(權利金)減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