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欠繳土地出讓金將被納入失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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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蘭州12月28日電(記者樑軍)記者從甘肅蘭州市自然資源局獲悉,蘭州市近期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追繳制度》,對土地出讓價款追繳程序進行了優化和更新,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將被納入失信系統。

蘭州市自然資源局介紹,2020年以前,對欠繳土地出讓價款等違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關約定的行爲,均以民事訴訟形式起訴至相關法院進行追繳,對經各級法院判決後仍拒不繳納的,蘭州市自然資源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由於訴訟程序複雜,追繳時限長,易造成人力物力消耗浪費;很多建設項目由於出讓金的拖欠,影響了不動產權證辦理,使業主權益受到侵害。

新出臺的制度明確,對違反合同約定、拖欠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將通過“提醒告知—首次催告—當面約談行政決定—再次催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納入失信人名單”的方式予以柔性追繳,減少了漫長的訴訟審判程序,簡化了追繳流程。對收到行政決定後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經催告仍不履行的,蘭州市自然資源局將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蘭州市有關規定,欠繳單位將被納入自然資源系統失信人名單,在全市自然資源系統內部停辦欠繳單位的工程審批、項目規劃驗收和不動產登記等手續;有關部門將禁止其參與全市範圍內的土地競買活動,停辦項目施工許可房屋預售許可等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