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很關心的西拉雅族爭正名案 憲法法庭將宣判

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萬淑娟(右一)等西拉雅族人爭取納入平地原住民。憲法法庭開庭辯論時,臺南市長黃偉哲(左二)到場關心。(郭吉銓攝,本報資料照片)

總統府原住民歷史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萬淑娟等人因身爲西拉雅族,無法取得原住民身分,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裁定停止訴訟、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28)日下午3點宣判,一旦違憲判決,未來行政法院作成有利裁判,西拉雅族人可取得原住民身分。

副總統賴清德6年前任臺南市長時,曾領軍帶着西拉雅族人到臺北提行政訴訟控告原民會,現任市長黃偉哲日前也到憲法法庭關心辯論過程,如果憲法法庭判決違憲,也是幫蔡英文總統「拆彈」,解決棘手的政治問題。

本案緣於原民會依據《原住民身分法》規定,認爲除了在1959年至 1963年政府准予登記期間,申請登記爲平地原住民者外,都不準再申請,西拉雅族因此無法申請成爲原住民。

當年賴清德曾說,西拉雅正名是蔡英文總統的政見之一,他期許政府以行政力量,透過法律程序,兌現正名;西拉雅族人控告原民會,但遭判決敗訴,上訴後獲發回更審,北高行政法院承審法官提釋憲案。

聲請釋憲的法官林秀圓及李明益認爲,西拉雅族人無法申請成爲原住民,是因現行規定以完成身分登記爲要件,但這樣的規定是爲了便利行政機關釐清平地山胞身分,與原住民身分無關,違反平等 原則、違憲。

但原民會認爲,山地及平地原住民劃分模式及認定標準,前後銜接且一脈相承,是修憲者歷次修憲過程廣泛討論及確認;《原住民身分法》的規定目的是爲落實憲法政策及價值決定,以限期登記制度追求法安定性之價值,應屬合憲。

憲法法庭指定專家學者都認爲西拉雅族是原住民族別之一,現行規定對於平地原住民增加登記之限制要件,違反憲法平等原則。經言詞辯論後,10月28日下午3點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