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弒母剁頭12樓丟下 更一審大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桃園梁姓男子2018年間吸食安非他命後與母親爭吵,竟將母親頭顱斬斷後,從12樓住處往社區中庭丟下,高院二審於去年8月間將他改判無罪,引發社會譁然。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於14日宣判,又改認定樑男有罪,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8年10月18日,樑男晚間吸食安非他命後,精神不穩,與母親發生口角,他最後拿刀追砍母親,砍死母親後還將頭顱斬斷,從12樓住處的後陽臺丟下社區中庭。警方到場後,樑男情緒激動反抗對峙,最後被優勢警力壓制逮捕。而他被捕後精神亢奮、胡言亂語,一下說母親不愛他,一下說有人歧視他,但對行兇動機交代不清。檢方聲請羈押獲准,並依照「家暴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委請桃園療養院鑑定,認爲樑男犯案時的辨識行爲違法能力明顯降低,因此依照刑法19條第2項規定,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時卻出現大逆轉判決。二審認爲樑男吸食「卡西酮」類毒品後,「完全喪失」行爲辨識能力,所以依照刑法19條第1項規定「行爲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爲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爲之能力者,不罰。」去年8月間,二審改判決樑男無罪。判決出爐後引發譁然,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在9月間就火速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更一審於10月間接手,審理腳步極快,由於樑男對於案情、鑑定報告均無爭執,對於延長羈押等等程序事項,也均無意見。全案於14日宣判,合議庭法官將他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