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520前再惠臺! 國臺辦發佈11項措施「助臺商復工復產」
▲大陸國臺辦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針對臺商與其他9部門發佈新的11項措施。(圖/記者曾俊豪攝)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爲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臺資企業的衝擊,大陸國臺辦、發改委等10部門今天發佈11項針對臺商的全國性支持措施,涵蓋協助復工復產、參與新基建、鼓勵發展外貿和跨境電商、抓住互聯網+機遇、全面減稅降費、引導轉內銷等多個領域。通知強調,這是爲進一步落細落實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31條措施」和「26條措施」,所推出的具體辦法。
該《關於應對疫情統籌做好支持臺資企業發展和推進臺資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於15日對外印發,大陸官方亦於15日下午,在北京舉辦「助力臺企『11條』暨臺商參與新基建政策說明會」,由國臺辦主任劉結一、各部委代表、大陸全國臺企聯會長李政宏等,以視訊連線方式向上海、廣州等9個城市、數百名臺商進行說明。
▲疫情爲臺資企業在大陸的復工復產,以及未來發展均帶來考驗。(示意圖/記者陳政錄攝)
《通知》內容強調,此舉係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落細落實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的「31條措施」和「26條措施」。
國臺辦網站公告稱,相關措施將進一步幫助廣大臺商臺企應對疫情和復工復產,爲臺商臺企提供更多發展機遇、同等待遇,對臺商臺企在大陸投資興業給予更有力支持,助力臺商臺企取得更好發展。
《通知》制定單位包括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臺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共10個部門。
▲5月15日助力臺企「11條」暨臺商參與新基建政策說明會在北京舉辦。(圖/取自中國臺灣網)
以下爲《關於應對疫情統籌做好支持臺資企業發展和推進臺資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全文: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落細落實《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幫扶臺資企業復工復產。根據地方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總體安排,協助解決臺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供應鏈協同、達產等方面困難,確保臺資企業同等享有中央和地方出臺的各類援企穩崗政策。
二、統籌協調推進重大臺資項目。參照重大外資項目有關機制協調推進重大臺資項目,密切跟蹤在談項目進展,充分發揮各類涉臺產業園區等發展平臺優勢,出臺具有競爭力和針對性的招商引資政策,加強各級聯動和部門協同,建立項目綠色通道,做好工程建設保障、審批事項銜接,開展全流程對接服務,促進臺資項目加快落地見效,爲臺資企業參與本地重大項目提供同等待遇。
三、積極支持臺資企業增資擴產。根據地方實際,在法定權限內研究出臺用地、用能、用工等方面具體措施,爲臺資企業增資擴產提供政策支持。全面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規定,支持臺資企業以分配利潤進行再投資。支持臺資企業參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區域發展戰略和各地自貿試驗區建設。支持有產業轉移需求的東部地區臺資企業優先向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轉移。
四、促進臺資企業參與新型和傳統基礎設施建設。支持臺資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與大陸企業共同研發、共建標準、共創品牌、共拓市場,以多種形式參與大陸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的研發、生產和建設。對臺資企業和臺灣高端人才從事新型基礎設施相關的集成電路、工業軟件、信息系統等,提供與大陸企業和同胞同等待遇。繼續支持臺資企業參與交通、能源、水利等傳統基礎設施建設。
五、支持臺資企業穩外貿。鼓勵臺資企業發展跨境電商,開展線上供採對接,擴大出口業務。指導臺資企業充分利用中歐班列開展進出口貿易。落實相關紓困政策,支持臺資加工貿易企業統籌內外貿發展。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對臺資企業的覆蓋面。
六、有效引導臺資企業拓展內銷市場。支持臺資企業適應大陸「互聯網+」發展和消費升級趨勢,藉助大陸電商平臺開展線上市場營銷推廣,拓寬對接內需市場的渠道,充分挖掘大陸市場潛力。
七、全面落實稅費減免政策。落實好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按規定免徵或減半徵收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有條件的地方可研究出臺減免物業租金、降低生產要素成本、加大企業職工技能培訓補貼等支持政策,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可同等申請享受。
八、強化金融支持臺資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落實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相關政策,爲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臺資企業提供優惠的金融服務。發揮國有控股小額貸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的作用,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滿足臺資企業差異化金融需求。鼓勵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在大陸上市融資,爲符合條件的科創型臺資企業在科創板上市提供支持。鼓勵臺灣金融機構把握大陸金融領域自主開放新機遇,參與兩岸金融合作。
九、充分保障臺資項目合理用地需求。對於臺資企業復工復產、重大投資項目,堅持「要素跟着項目走」,合理安排用地計劃指標,按照《國務院關於授權和委託用地審批權的決定》(國發〔2020〕4號)等政策文件和“放管服”要求依法依規做好用地保障服務。鼓勵探索推行“標準地”供應改革,通過區域評價統一化、開發標準公開化、權利義務合同化、履約監管閉環化等方式,加快臺資項目落地。
十、有力支持臺資中小企業發展。充分發揮各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作用,通過線上培訓等形式,爲臺資中小企業提供政策、技術、管理等方面服務。積極幫助臺資中小企業解決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勞動關係等法律問題。鼓勵臺資中小企業利用好本級相關資金等支持政策。
十一、主動做好臺資企業服務工作。對臺資企業一視同仁,着力爲臺資企業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加強與本地臺資企業協會、重點臺資企業等溝通交流,宣傳解讀有關政策法規,通報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有關工作要求,認真聽取臺資企業意見建議,積極迴應臺資企業關切訴求,妥善化解涉臺糾紛,切實維護臺資企業合法權益。
►「即日起,我退出老化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