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苓/同婚修法:不容樂觀!
▲司法院憲法法庭於日前召開的同婚釋憲案辯論庭,是否真能爲同婚權益帶來曙光?(圖/記者季相儒攝)
文/苦苓
近來,支持同性結婚者(以下簡稱支持同婚,相對則爲反同婚)瀰漫一股樂觀的氣息,認爲此法進入立法院時,一直不願接受臺灣首位公開出櫃者––祈家威所申請釋憲的大法官竟跳出來接受釋憲,一舉壓過立法院修法爭議,更透露了「蔡政府的立場」。尤其這屆大法官會議的成員以自由派學者居多,加上憲政法庭召開時,多數「鑑定人」也支持同志權益(護家聯盟還抗議他們未能參加)。如此看來,同志婚姻修法形勢一片大好,那麼,臺灣即將成爲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了嗎?
雖然我也非常樂觀其成,但容我澆點冷水:同婚可能通過沒錯,但不會是支持同婚者所希望的修民法,更可能是以「特別法」通過。如果你能接受後者,那當然OK,否則,可能要大失所望了。怎麼說呢?其一,雖然大法官插手了,但會議中所討論的,除了同性結婚是否違憲外,竟還加上「若立法創設非婚姻的其他制度(如同性伴侶),是否符合保障平等權及婚姻自由意旨」。奇哉怪也!釋憲不就是要請大法官們針對已經存在的法條或判例進行解釋嗎?可《同性伴侶法》既然還未立法,爲什麼大法官已經「雞婆」的先來討論了呢?是否要在釋憲時來個「不動民法,但可立特殊法」?此動機令人質疑。
其二,憲法法庭辯論的四大主題中,有一條爲「立法創設非婚姻的其他制度如同性伴侶法專法,是否符合憲法保障的平等權與婚姻自由意旨?」此項被懷疑的理由同上,也就是如果完全沒這個打算,那又何必多事的辯論這個議題呢?
▲被稱爲「妣考邱」的法務部長邱太三,日前於同性婚釋憲案辯論庭時的「考妣說」引發爭議。(圖/記者楊佩琪攝)
再者,蔡英文政府派出法務部長邱太三列席憲法法庭討論同婚釋憲案,然這位被批爲「千年部長」的邱太三,竟以「祖先牌位考妣說」等荒謬理由反對同婚,還說:「同婚對中南部衝擊很大。」試問,邱太三不就是代表行政院長林全?而林全,難道不代表蔡英文嗎?假如蔡政府針對同婚修法心意已決,因而影響了大法官會議(這只是假設),那更能影響法務部的蔡政府,又爲什麼放任下屬和自己唱反調?尤其別忘了:法務部準備提出的法案,就是《同性伴侶法》呀!
此外,以蔡英文競選時的「勞工週休二日」政見爲例,到最後卻落實成爲「一例一休」,希望勞資雙方皆不得罪(事實如何則是另一回事),還有針對年金改革,要求民進黨團接受「折衷」的年改會版本。由上可知,以「蔡半套」來形容她的執政心態一點兒都不爲過。因此,不修《民法》以免對社會價值與倫理秩序造成過大的衝擊,改爲制定《同性伴侶法》來滿足同性婚姻的需求,如此豈不兩全其美(?)
何況,反同婚的最底線就是「民法不動,專法尚可」,這招可說是後座力最低、阻礙率最小的。我是不知道支持同婚者,對兩種結果的想法比例如何,但若是抱持非修《民法》不可者,我必須討人厭的告訴你:一點也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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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苓(王裕仁),臺灣大學中文系畢業,現爲自由作家、雪霸國家公園解說員。新着《熱愛大自然/草木禽獸性生活》出版中。個人臉書專頁:苦苓(王裕仁)。以上爲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