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包廂變刑場!他被暴打「眼球掉地」慘失明 鄉代主席重判
▲秀水鄉代會主席蔣憲忠涉槍擊鬥毆案,復訊後以50萬元交保。(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秀水鄉3年前一間有女侍的小吃部發生一起槍擊鬥毆案,被害人周男被打到左眼球掉出來失明送醫急救,檢警追查發現鄉代會主席蔣憲忠涉有重嫌,在小吃部與周等人發生口角爭執,蔣持空包彈槍對空開2槍、4名友人持鐵棍亂棒毆打3人,彰化地院審結,依傷害致重傷害,蔣判處5年,其他4人則4年5月至4年6月不等刑期,全案可上訴。
對於今天一審判決結果,上午蔣憲忠未接電話,不過起訴時他曾受訪表示,「我纔是最大的受害者」,「我是被迫防衛」當晚他與縣長參加完村長聯誼會後,就答應周姓臺商邀請赴約,以盡地主之誼,未料對方酒後對他謾罵齪語,他道歉也請對方冷靜,但還是發生衝突了,他回去拿槍只是想控制場面,並無傷人之意。
▲秀水鄉代會主席蔣憲忠涉槍擊鬥毆案,遭警方移送。(圖/ETtoday資料照)
起訴書指出,2022年7月8日晚間8點多,蔣憲忠從住處走到隔壁有女侍ktv的小吃部,跟周姓、潘姓及徐姓三人聚會,他一走進包廂,周男就醉醺醺的問蔣,還有找誰來,徐男則自稱太陽會會長,並以三字經辱罵蔣,還要潘男毆打蔣,經蔣大聲嚇止纔沒動手,但周男三人卻持酒瓶、玻璃杯朝蔣丟擲。
蔣憲忠立即召集4名年齡分別爲25歲、24歲、29歲及32歲的陳男,分持鐵棍棍棒,將周男等人圍困在包廂裡,隨後蔣憲忠又回住處拿取一把裝有空包彈的槍枝,返回小吃店後,他持槍踹破包廂木門,先朝天花板開2槍示威,周男3人遭到陳等4人暴打約5至10分鐘,衆人被打到頭破血流、骨折,其中周男左眼球被打到破裂失明,檢方認爲蔣憲忠等人惡性重大,全案依妨害秩序等罪嫌偵結起訴。
法官審酌,被告蔣憲忠未思理性解決紛爭,反而召來被告4名陳姓友人,第一次衝突中共同徒手毆打,第二次衝突中蔣持空包彈槍朝天花板開槍,其中4人則分持鐵棍、棍棒毆打周等人,不僅使其他包廂及櫃檯人員驚恐躲避,並造成徐、潘受傷,周男左眼球破裂,造成無法回覆的損害,對社會治安產生惡劣影響。
法官表示,蔣憲忠雖未實際出手毆打被害人,但他是本案衝突發生起因,召集指示4名陳姓友人毆打對方,其中2名陳男在警詢及偵查中均謊稱另一名陳男纔是開槍的人、誤導檢警辦案,不僅蔣不承認毆打周,其中4人也辯稱未打對方、是其中一名陳男獨自毆打周男等等不實陳述,難認蔣等5人已真心悔悟。
雖然蔣辯護律師指出、蔣憲忠於5年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告,請求緩刑機會,法官認爲蔣判有期徒刑5年,與刑法第74條第1項規定要件不符,無從宣告緩刑。全案可上訴。
民政處表示,有關秀水鄉民代表會主席蔣憲忠因刑事案件,遭法院第一審裁處有期徒刑5年,依據地方制度法第 79 條規定,因案件尚未判刑確定,未達解除其職權或職務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