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北市公務員酒駕 考績吃丙
北市府人事處長懷敘表示,公務員酒駕考績打丙等的做法,在實務上可行。2013年中央就發佈對公務員酒駕的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北市府又據此定出更嚴格的「零容忍」規定。
柯文哲表示,去年全臺酒駕約造成9300人傷亡,其中臺北市有100多人,在所有縣市中算低的,可是這個數字背後不是因爲北市酒駕情況少,而是警察抓得兇,去年因此被移送法辦的就有5500多人。
他說,曾交代警察局長邱豐光,靠警察抓酒駕不是釜底抽薪的辦法,更理想是要思考怎麼讓酒駕不會發生。柯文哲話鋒一轉,說這應該由外而內、由公而私來做,可能想想是不是從北市府8萬名公務員開始,「發生酒駕是不是考績就直接丙等或幹什麼」,要從上游擋住。
人事處長懷敘說明,如果公務員酒駕被臨檢,即使未達法定開罰標準、未肇事,依規定也可記申誡以上;如果肇事,將依情節記大或小過;若造成人員傷亡,還可能得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或做停、免職處分。而考績是針對年度工作表現、獎懲的綜合評比,行政機關有裁量權,但須經考績委員會審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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