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今通過 明年起高考三級新增司法行政類科
考試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考試院今天院會通過,113年起,高考三級新增司法行政類科,並參酌司法院建議及高普考試減列科目原則,專業科目列考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救濟法等4科。在衛福部建議下,減列社會行政類科減列2科專業科目。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12條、第2條附表一及第4條附表三修正案。未來高考三級新增司法行政類科,並減列社會行政類科考試科目,主要是考量各專業領域的實務運作需求,同時確保高考三級的應試類科及科目能與時俱進,以提升公務人員的專業素質與應對能力。
考試院說明,爲使考選策略持續朝專業知能核心化的方向精進,113年起將實施高普考試規則修正案,高考三級應試專業科目以減列2科爲原則,但部分類科因尊重用人機關研議意見,未予減列。
因此,社會行政類科列考的「社會福利服務」及「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2科目,合併修正爲「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1科目,並刪除「社會研究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