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劫持流量”發財
本報訊(通訊員楊瑩瑩)近日,因在正常軟件中夾帶惡意插件安裝包,經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單位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犯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法院判處罰金20萬元;被告人王某、李某基、肖某、李某磊因犯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九個月不等,均適用緩刑,各並處罰金。
周先生是一名程序員,在家使用電腦時,他發現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每次自己在輸入某知名搜索平臺的網址後,雖能到達該知名搜索平臺頁面,但原登錄網址卻已經被加了後綴。哪怕周先生重啓瀏覽器或者清空瀏覽器cookies後,問題依舊沒有解決。
“應該是我的搜索網頁被‘劫持’到特定的渠道商那裡了,只要我使用這個搜索平臺就會產生流量,渠道商可能會從搜索平臺那裡拿到一定的流量推廣費用。”2023年10月25日,察覺到不對勁的周先生立即前去派出所報案。隨即,一個專門靠“劫持流量”斂財的信息科技公司進入警方視野。
2015年底,王某、李某基、李某磊、肖某從某互聯網公司離職。經過商量,4人一拍即合,決定合作創辦一家信息科技公司,主要做一些軟件或者小程序。生意不景氣時,他們也會調整業務方向,做一些彈窗廣告業務或者短視頻動畫等。2022年,央視“3·15晚會”曝光了與他們公司合作的一家軟件推廣企業,他們公司所做的軟件安裝量因此下降很多。
一次偶然的機會,王某等人瞭解到,可以在正常軟件中夾帶惡意插件安裝包,引導用戶安裝,然後再通過該插件實現在用戶登錄某知名搜索平臺網址時自動添加該公司計費名的效果,以此來爲該公司形成流量推廣記錄,獲得推廣收益。於是,幾人立刻召開內部會議討論。在王某提出大概的業務框架後,肖某、李某磊負責開發電腦端的相關軟件,李某基負責公司所有服務器的運營維護。
經鑑定,涉案公司的兩款軟件確實可以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動安裝瀏覽器插件,具有流量劫持功能。該公司通過這種方式,先後獲取流量推廣費用共計8萬餘元。今年7月,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後,將該案移送閔行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閔行區檢察院審查認爲,某信息科技公司以及王某、李某基、肖某、李某磊等人違反國家規定,採用技術手段非法控制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其行爲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涉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今年8月,該院依法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某等4人提起公訴。日前,法院審理後,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什麼是計費名?
一些搜索平臺公司爲了推廣自己的搜索引擎,會付費請推廣企業進行引流。計費名是指推廣企業向搜索平臺公司申請的推廣渠道號。例如,用戶日常訪問的某搜索平臺網頁是www.×××.com,經由推廣企業引流後,登錄網址則變成www.×××.com/×1×2×3,其中“×1×2×3”就是計費名。計費名作爲一種引流憑證,推廣企業可以將用戶使用該計費名的後臺記錄給到搜索平臺公司,從而賺取流量推廣佣金。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