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發掘明代院落印證開封城曾遭洪水毀城
新華社鄭州10月7日新媒體專電(記者桂娟)因配合基建,考古人員日前對位於明清開封城東南一隅的御龍灣明代建築遺址進行搶救性考古發掘,爲印證明代末年開封城慘遭洪水毀城的歷史事件提供了第一手考古資料。
此次考古發掘出的3處明代建築基址正位於黏土淤積層之下,根據房屋倒塌情況、人骨遺骸分佈位置等。專家認爲此次發掘印證了明代崇禎十五年(公元1642年)黃河決口的文獻記載,再現了洪水灌城的慘狀和開封城內悲慘的社會景象。
“出土的大量生活用品,如瓷碗、瓷盤、燈臺、香爐、銅佛、菩薩造像等,散落在遺蹟表面而不是在窖穴中,表明當時洪水突然來臨,人們沒有機會帶走,自然遺落在院子裡。”開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長、副研究員王三營說。
此次發掘出土了品類豐富的遺物,共計有1200餘件(套),有瓷、陶、銅、鐵、錫、玉、石、木、骨、角、貝、琉璃等多種類別,時代特徵十分鮮明。特別是大量明代晚期青花瓷器的出土,因有明確的地層關係,爲明代晚期青花瓷器的斷代研究提供了難得的標本資料。
遺址內發掘3處建築基址,其中一處保存較完好的兩進院落佈局清晰,是明清時期北方典型四合院式宅院,各區域功能明確,前後院均有北正房和東西廂房,前院與後院之間有環廊相通。
該院落內發現6把十分精緻的骨質戥秤,或用於稱量藥材或金、銀等貴重金屬。專家據此推測,該院可能是商民兩用或臨街開鋪,臨街房用於經商,院落供家人居住。
兩進院落裡發掘出土的5具人骨遺骸都沒有正常埋葬,有的在牀上,有的在房屋門前,有的在院子裡,遺址內還出土了很多散落的人的碎骨。專家認爲,人類碎骨的出現應與明末李自成義軍圍城和洪水毀城事件相關。
據文獻記載,明末李自成率農民起義軍3次攻打開封,第三次圍城長達四個月之久,城內物資供應全部中斷,甚至出現人吃人的慘劇。
“院落內散落有人的碎骨,原因尚不明晰,是否當時人吃人現象留下的遺蹟,需進一步測試研究確定。”王三營說。
另外2具人骨埋藏於灰土層下,保存完好,仰身直肢,應是洪水毀城之前埋葬,埋葬於院落附近而不是墓地,這種現象也可能與李自成義軍圍城事件有關。
歷史上,黃河水的泛濫曾數次給古都開封帶來滅頂之災,最爲嚴重的就是明崇禎十五年農曆九月十四日這次。史書記載,大水過後,“房屋盡傾,邑無居人”。
(原標題:考古發掘明代院落印證開封城曾遭洪水毀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