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校園停車恐釀校安問題 柯P提議利誘:用好處交換
臺北市停車位一位難求,且土地寸土寸金也難以再新闢停車場,因此北市府把腦筋動到轄下的學校機關,鼓勵各學校、機關在夜間釋出停車位;但考量停車格位、需供比等,設有7項「免開放」原則。但議員許淑華髮現,市長柯文哲竟在月初市政會議決議,未來擬取消該原則,全面開放校園車位,不少家長擔憂,質疑許多校園未設獨立出入口,貿然開放恐造成校安問題。
北市府自2007年就覈定相關規定,盼各機關、學校夜間釋出停車位供民衆停放,但設有學校停車位數少於25格、所在地停車需供比低於1、停管處已參建學校停車場、特殊業務性質等,7項「免開放」條件。不料,柯文哲在月初市政會議決議,將取消相關限制「全面開放」。
對此,臺北市29日舉行交通會報,交通局報告後市長柯文哲表示,要思考「受害者在乎的是什麼」,要有效解決,沒辦法解決就要想辦法補償,「我也知道對學校來講,停車場我們自己用就好不要給別人用,這是對學校的最佳利益,當然我們要把他打破、拿出來用」;他認爲,學校停車位拿出來用一定會有些不方便,就會藉各種理由反對,「要想想對學校有什麼好處,像是收入有多少可以撥給學校等。」
▲柯文哲出席交通會報。(圖/記者陳家祥攝)
「政策贊成的人多沒用,反對的人少才容易推廣。」柯文哲說,討論共享停車位時教育局、財政局也要進來,要減少反對的人就要思考可以給他們什麼好處,如果學校覺得停車場收入可以抽10、20%,可以用來修繕學校或是幹什麼,可能就會同意,「如果強迫開放一毛錢都不給,他們就會抵抗,但不會找市長室,會去找議員,抱怨學校安全什麼的。」
柯文哲表示,臺北每劃一個公園或是操場地下停車場要200萬,「開玩笑,一個停車場要200萬,要做到整個社區都夠用哪有這麼多錢」,共享停車位是臺北市政府的既定政策,第一階段目標是學校機關、商業大樓,商業大樓就回到商業機制,學校機關就是市府要處理的,「儘量共享停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