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爲清寒家庭 獨留孩童已非首次
易姓小兄妹命喪火窟,阿公昨指着火場前的兒童腳踏車難過說:「我2個孫子都很喜歡騎這輛」。(陳淑芬攝)
深夜惡火吞噬易、邢兩家3名幼童,臺中市社會局表示,易家全家人都領有低收入戶補助,邢姓女童父親領有特殊境遇補助,事發時負責照顧3童的易母,是否將3童留在家中,自行外出買消夜導致悲劇,還需調查,若獨留6歲以下兒童在家,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接受親職教育或處3000至1萬5000元罰鍰。
鄰居透露,易父疑似酗酒、不當管教小孩。易家阿公則反駁,兒子不會喝酒,也不會打小孩,但兒子經濟不好,從事油漆及雜工,收入不穩,媳婦則在1樓理髮店上班。
針對鄰居指控,社會局表示,易家確有多次通報紀錄,但社工探訪評估後,認定爲獨留與不當管教,但孩童並無人身安全問題,因此未予安置,也曾安排易母上親職教育課程。
邢姓女童爲父親與前妻所生,邢父帶着女兒與王姓女友同居,被社會局列爲特殊境遇家庭。因易家是社會局兒少保護個案、邢家列爲脆弱家庭,社會局將協助後續事宜。有禮儀公司得知家屬都是清寒家庭,已主動表示願替3名孩童免費辦後事,目前市府也安置受災戶7人至旅館暫住。
中市府都發局表示,該民宅有1樓合法建築文件證明,但沒2樓以上建築資料,均屬違建,3樓甚至是鐵皮加蓋,又用木板隔間出租。因是1995年前的既存違建、依法可緩拆,但屋主分租即違法,最高可罰30萬元;是否涉公共危險罪,由檢方認定。該民宅已發生火災、有公安疑慮,將於火警調查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