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犯移審移監完成 非戰時軍審正式走入歷史
102年8月6日修正軍事審判法,採修法一次到位,二階段方式實施,13日軍法單位與司法單位完成第二階段移審、移監,總計移送案件157件、移送人數167人,而涉及國安密帳的國安前上校組長劉冠軍仍由司法續行通緝,至此非戰時軍法審判制度正式走入歷史。
▲軍事犯第二波移審移監今日完成,非戰時軍法審判正式走入歷史,現役軍人迴歸司法偵審。(圖/資料照片)
陸軍下士洪仲丘之死引發軍事審判法大修改,現役軍人在非戰時犯案迴歸一般司法機關偵審,去年8月15日進行第一波移監,移監人數約250人,今天進行第二波也是最後一波移監。
司法院表示,在軍法迴歸司偵審後,爲有效處理現役軍人案件將在民事廳規劃分案字軌,新增「軍訴」、「軍易」「軍上」等,以利各法院接收軍法案件後順利分案。
在司法行政廳則規劃「軍事專業法庭」的設置,各法院成立軍事專業法庭(股)及選出承辦法官,庭(股)數應爲2庭(股)至3庭(股),承辦該專庭(股)的法官資格是實任法官、試署法官或候補法官滿2年以上,且性別不拘,以利軍事專業法庭承辦案件。
刑事廳規劃法院辦理軍法案件移送法院審判應行注意事項,以利軍事專業法庭的法官可以妥速處理軍法案件。另在法官學院中規劃軍事專業法庭法官的在職訓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