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101年起要課稅 志願役勤務加給調高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國軍官兵民國101年1月1日起取消免稅,102年後必須開始申報個人所得稅,爲降低衝擊國防部已從102年起調整志願勤務加給,除將級軍官外,大部分官士兵不至於因爲必須納稅而受到影響

軍人課稅將官級影響最大。圖爲馬英九總統出席國軍將官晉升典禮資料畫面。(圖/軍聞社提供)

基於租稅公平合理稅制,國軍官兵102年起開始申報所得稅,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31日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免稅取消後,造成軍人實質所得減少,國防部依照行政院指導,調整志願役勤務加給的方式,來作爲主要配套措施

羅紹和指出,配套措施主要以「不減少大部分官兵納稅後薪資所得」爲原則,來彰顯國家照顧軍人及其家屬生活的一貫立場

因此自101年1月1日起,調整志願役勤務加給,將級軍官不調整,校官尉官士官長、士官及上等兵每月調增新臺幣2000元,一等兵二等兵調增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