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臺鹽綠能案 臺泥發聲了

臺泥嘉謙綠能公司位於嘉義漁電共生1期案場目前已併網發電,至今已爲臺電發出1億3749萬6643度綠電。(臺泥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臺泥嘉謙綠能公司位於嘉義漁電共生1期案場已有12位當地養殖夥伴投入養殖。(臺泥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臺南檢調偵辦臺鹽綠能光電弊案,鎖定臺鹽綠能承攬臺泥嘉謙綠能公司「嘉義義竹漁電共生案EPC統包工程」案,事實上該案場爲臺泥嘉謙綠能公司主導開發,當時由臺鹽主動向臺泥提案,如今卻牽扯到弊案,加上臺鹽綠能涉弊可能違反廉政條款,恐遭臺泥求償10倍金額,臺泥表示要等司法調查到一定程度,再評估後續如何處理。

針對報載臺泥嘉謙綠能公司位於嘉義漁電共生案場相關議題,臺泥嘉謙綠能公司指出,位於義竹布袋交界的漁電共生1期案場A-F6區已於2022年11月全數併網發電,至今已爲臺電發出1億3749萬6643度綠電,實際貢獻國內電網。

臺泥綠能指出,2017年政府開始推動漁電共生計劃,臺鹽公司主動拜訪臺泥介紹漁電共生規畫,臺泥秉持以自然爲本,以人爲心理念,配合政府發展綠能方向,再考量臺鹽長期深耕南臺灣地方關係,因此經董事會核可後,委託臺鹽旗下綠能公司負責嘉義漁電共生1期案場土地整合、案場設計及統包工程。

臺泥綠能指出,專案展開後,臺鹽綠能陸續發生工程延宕及地方溝通不良等情況,因此臺泥根據合約對設計及統包工程計罰違約金,目前臺鹽綠能已以設計款項有爭議提出仲裁中。

爲保障漁民權益,臺泥綠能表示,在與臺鹽綠能仲裁結果未定前,由臺泥綠能主動代墊近3500萬元爲漁民改善漁塭土木、排水問題及協助修復聯外道路。

另在嘉義縣農業處指導及建議下,到2024年5月,臺泥嘉謙綠能漁電共生1期案場已有12位當地養殖夥伴投入養殖,陸續產出鱸魚、鰻魚、吳郭魚等魚獲,臺泥嘉謙綠能目前也有專責漁管養殖團隊,皆出身養殖本科系的他們不僅有接軌國際的研究能力,也直接與養殖夥伴面對面溝通交流,甚至臺泥嘉謙綠能也有自己的養殖池透過實地參與,積極與養殖戶夥伴共同致力更友善環境的無毒與低碳養殖。

臺泥嘉謙綠能指出,嘉義漁電共生的初衷是創造養殖、創能與環境三贏的綠能建設,臺泥2018年決定投入時,不僅是臺灣首座漁電共生案場,全球也沒有參考前例可依循,6年走來臺泥不斷學習,也坦言過程中是以持續改善優化來累積經驗,希望發展出對正在規畫中的嘉義漁電共生2期、3期案場,更完善的三贏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