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買3500萬房產給前妻 前永康街冰館老闆敗訴

▲前永康街「冰館老闆羅駿樺和前妻張介梅離婚,因房事問題打官司。

東森新聞記者吳御曄、許家驥/臺北報導

臺北市永康街「冰館」前老闆羅駿樺和前妻張介梅離婚,雙方爲了離婚條款男方是否要買3500萬元的房子女方對簿公堂,一、二審判定約定太模糊,難以執行,判張女敗訴;高院一審認定,一來雙方有協議,二來男方簽約有社會經驗,判羅駿樺必須買屋給前妻。

親家仇家,知名的永康「冰館」老闆羅駿樺和前妻爲了離婚協議中到底要不要賠房子的條款打官司,高院更一審判前妻勝訴。張介梅的姐姐張秋萍2010年受訪時曾說,「我們會這樣認爲是有我們的證據,都已經呈上法院了,到時候我相信自有公斷。」

2007年,羅、張兩人離婚,協議書上羅駿樺答應買3500萬元的房子給張介梅,但履約時間過了卻沒實現,張一狀告上法院。一、二審判定該條款太模糊,判張女敗訴,高院更一審卻認爲,合約是雙方認同,加上羅姓老闆有社會經驗,簽字代表同意條件,必須買房給前妻。

外遇當然有……這些事情有做的就該要去承認。」羅駿樺當年坦承做錯事,雖然與前妻已形同陌路冰店也在忠孝東路重新開業,但這對昔日夫妻的恩恩怨怨,仍舊是外界話題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