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對手跑來店門口拉生意!健身房老闆氣炸1舉動 2萬元掰了

北市一名健身房老闆因不滿有其他健身房的業務跑來店門口拉生意,因而與對方發生肢體衝突,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市一間健身房的陳姓老闆前年間,不滿競爭對手在店門口招攬會員,便出手推了女業務員一把,遭到控告性騷擾罪。一審依犯性騷擾罪,遭處拘役45日,案經上訴,二審法官變更起訴法條,改依強制罪,判處陳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任職A健身房的女業務2021年間在陳姓男子開設的健身房門口前推銷課程,陳男心生不滿,便上前與女業務理論,陳男情緒激動之下,出手朝女業務的胸前推了1下,因力道過大,使得女業務後退一步,事後女業務認爲陳男觸摸她的胸部,涉嫌性騷擾,便報警提告。

一審審理時,陳男坦承有推女業務的胸部,並沒有性騷擾,當時僅是不滿女業務攔住他的會員,纔會趕走對方,監視器拍得一清二楚,但法官不採信,認爲陳男乘着女業務無防備之際,以手推碰其胸部,缺乏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觀念,依犯性騷擾罪,判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萬5千元。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重新勘驗證據,發現陳男事發當下快速擡起右手,四指併攏快速筆直的往女業務胸前推碰1下,目的是爲了制止A女別繼續在他的健身房騎樓推銷課程,不符合性騷擾的構成要件。

法官指出,陳男是以暴力手法,妨礙女業務繼續在該處推銷健身房課程的行使權利,涉犯的爲強制罪,故變更起訴法條,依犯強制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