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健保改革第一箭 取消補充保費上限
健保補充保險費自2013年開徵至今已滿十年。 聯合報系資料庫
健保補充保險費自2013年開徵至今已滿十年,最初設計的目的是針對民衆經常性薪資所得以外的六大項收入,包括: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高額獎金、執行業務所得和兼差收入。此舉旨在擴大徵收範圍,增加健保財源,提升國民的醫療品質。
儘管初衷是爲了健保的永續發展,但實際的財務幫助卻極爲有限。數據顯示,近五年補充保費佔健保總額的比率僅在6%至9%之間,即便在2021年費率由1.91%調高至2.11%,最高佔比也僅有2022年的9.06%。
臺灣即將邁入超高齡化社會,政府雖然努力支持每年健保總額預算的增長,但仍無法滿足民衆日益增加的醫療服務需求。根據主計總處的資料,臺灣的貧富差距在未計入公司名義持有資產及海外資產的情況下,已達67倍之多,因此需要經濟較優勢的羣體多爲全民健保的永續發展做出貢獻。
現行補充保費的六大徵收項目並未進行細部區分,導致有些項目偏向勞務所得,有些則偏向投資獲利。例如,股票股利、利息所得和租金收入較屬於投資獲利,且現行課徵對於這三大項有1,000萬的上限,換言之,超過1,000萬的收入也只算1,000萬。
因此在現行制度下,補充保費會出現去年某名人領取80億股利,但因有上限,他僅需繳納1,000萬的2.11%,即21.1萬元。許多傑出企業家與經濟優勢羣體對國家社會充滿關懷,願意爲臺灣健保永續發展付出,但目前的徵收制度反而使一般民衆實際付出的補充保費費率遠高於經濟優勢羣體,給人劫貧濟富的感覺。因此,健保署應考慮取消目前的天花板上限。
此外,一般上班族經常性薪資的健保費率爲5.17%,但現行補充保費費率僅爲2.11%,這也可能加劇民衆的不公平感。經濟優勢羣體通常有較高比例的收入來自非經常性收入。爲了扭轉劫貧濟富的情況,健保署應考慮讓經濟優勢羣體的補充保費費率調到上限6%,讓有能力者多出力,共同打造健保的永續發展。
當然,在補充保費的徵收範圍內,也涵蓋了經濟較弱勢的勞工朋友,常見的例子是需要下班後再兼差打工的人。爲了更加保護社會上經濟較弱勢的羣體或剛出社會的青年朋友們,補充保費的徵收下限可以考慮適度提高。舉例來看,如果將現行股利課徵的下限從單筆20,000元拉高一倍到40,000元,今年最熱門的上市申購產品—元大臺灣價值高息ETF(00940),本來試算是民衆只要購買278張以內都免課徵補充保費,瞬間就放寬到500張,相信如果政策能將下限拉高應當能讓一般民衆立刻有好感。
此外,如果民衆真的屬於經濟較弱勢羣體,在8.5%可抵扣稅額之下,股利收入還能享有退稅的好處。當然,新內閣甚至應當勇於改革將現行單筆給付改成採年度結算的家戶總所得,真正從家戶總所得來照顧經濟較弱勢的族羣。
全民健保於1995年開辦,初期的論量計酬支付制度因嚴重虧損,後來改爲現行的總額支付制度。今年的總額預算爲8,700億元,爲了控制在這一總預算內,所有醫療服務點值都打折給付。這也導致了一系列的醫療挑戰,包括平均壽命增長放緩、新生兒死亡率偏高、癌症存活率較低以及偏鄉醫療資源缺乏等,醫療品質落後於許多已開發國家及亞洲主要競爭國。
從財政角度來看,補充保費的比例雖然有限,但若能合理讓經濟優勢族羣付出較高費率,將能使健保改革跨出重要的一步。特別是面對超高齡化社會,未來的醫療需求 只會增加,我們需要更強大的財政支持來應對。
總體而言,補充保費的改革需要考慮各方利益,特別是經濟較弱勢的羣體。他們的負擔應該減輕,而經濟較優勢的羣體應該承擔更多責任,以確保全民健保制度的長期穩定與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