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資型保單熱賣 金管會3提醒示警

金管會統計,2021年前7月投資型保單初年度保費收入3402億元、年增達94.5%。其中,投資型年金險達2699億元、年增達近1.36倍,投資型壽險則爲703億元、年增16.8%。保險局副局長張玉𪸩分析,主要是投資市場熱絡、且新臺幣兌美元匯率走強2因素帶動。

張玉𪸩提醒,投資型保單連結標的包括共同基金、金融債券、公司債及結構型商品等,保戶需自行承擔價值下跌、流動性等多項風險。因此,投保前應審慎評估需求進行選擇,確認是否具備相關投資知識及風險承擔能力,勿受高報酬率誘惑而連結不適合的投資標的。

其次,投資型保單爲長期性保險契約,以解舊買新、借舊買新等方式投保新保單,不盡可能無法獲得更好的保障或投資收益,反而可能面臨如舊保單辦理部分解約、造成保單帳戶價值不足而停效,購買的新保單初期負擔費用較高、附加健康險附約有空窗期等風險。

最後,金管會特別提醒高齡者,務必確認是否仍有壽險或年金險的保障需求,且應瞭解每年壽險保障費用會隨年紀提高或保單帳戶價值投資虧損而大增,切忌僅因期待投資報酬率可能優於銀行存款利率就決定投保,忽略投資型保單具自負盈虧、且不保證投資收益特性。

金管會建議,消費者可至保發中心多加了解投資型保單特性及基本資訊,投保前可至壽險公會網站的「投資型保險專區」,瞭解各保險公司投資型保單費用收取標準、適用條件及覈保、銷售等規範,並確認是否符合自身投保需求,以避免購買不適合的保單。

若消費者簽約後發現保單內容不符合需求,金管會指出,仍可依保險契約約定,在收到保單翌日起10日內向投保的保險公司撤銷保險契約,保險公司即應無條件退還所繳保險費,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