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臺新證承接臺新銀股務代理業務 獲利添動能

臺新金(2887)旗下臺新銀行與臺新證券上週董事會,通過臺新銀行股務代理業務分割移轉至臺新證券,由臺新證券概括承受相關權利義務,暫定基準日爲今年7月26日。美系外資近期相繼調高臺新金目標價到14.2元。

臺新金控總經理林維俊表示,目前國內中大型券商多數皆有經營股務代理業務,並與承銷、經紀業務結合爲客戶提供整合性服務,爲利證券公司營業項目更趨多元、完整,以助長遠的發展,所以將臺新銀行所經營的股務代理業務透過分割讓與予臺新證券。

臺新銀行在2009年受讓前臺證證券的股代業務,目前服務的發行公司家數股東人數業界均名列前茅。該業務將採分割讓與的方式移轉予臺新證券,包括對外簽訂契約作業系統、業務團隊等均將由臺新證券概括承受,因此該業務移轉對既有客戶的服務將可無縫接軌。除了客戶權益的維護外,臺新金控也特別重視員工的照顧,因此,既有股代業務團隊將全數留任臺新證券,年資福利均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臺新證券近幾年成長迅速,已躋身國內中型券商,並積極往大型券商發展,除承銷業務持續位居業界領先羣外,經紀業務的市佔也是屢創新高。臺新證券在承接臺新銀行股代業務後,透過承銷、股代、經紀等業務相互搭配整合,將可爲客戶提供更迅速的專業服務,並預期可進一步促成獲利動能的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