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陳(衝):綠電只是手段 不是尚方寶劍
陳(衝)也就公共政策提出個人看法,以下是致詞的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自1971年退出聯合國後,五十三年來,從來不曾像最近在感情上如此接近聯合國的活動。觀感上,聯合國一直是國際政治角力的舞臺,但在本世紀起,聯合國倡導的活動,開始有些人性,貼近人類的日常生活。先是2000年提出MDGs(千禧發展目標)主張,主打改善人類生活,2015期滿後又推出SDGs,執行期間爲2016到2030,以人類與地球現在及未來的和平繁榮(to end poverty, protect the planet, and ensure that by 2030 all people enjoy peace and prosperity)爲目標。所謂SDGs,衆所周知,就是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共有十七項子目標,而其中心思想即爲Sustainability(永續),這纔是與我們未來息息相關的議題,任何政策的執行都不能危害人類「永續」的生存。
今天四場研討會,都會聚焦在能源管理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氣候變遷因應法、以及近日熱門的國土計劃法,各位學者專家也許有不少共識,也許會有分歧意見,在討論或爭議時,希望銘記在心,我們之所以有這些法律,都是爲了維護Sustainability,上述法律的條文或立法說明中,也都經常出現有永續字樣,琅琅上口的光電風電,其實都不是終極目的,(人類及環境的)永續纔是最終最高的目標。
國土計劃法將於明年四月上路,當各界着眼農一、農二、國保一的議題,着眼農地補助,另一方面又討論光電使用農地的法律正當性,不要忘了臺灣地理產業環境下的糧食安全問題,去年底公佈的糧食供需年報,我們糧食自給率只有30.8%,其中水產雖有131.9%,但如扣除遠洋漁業海外銷售部分(聯合國糧農組織意見),可能不足三成,明年光電17GW設施還需22000公頃土地(約970座大安公園),是否影響糧食安全,應有整體評估,這不但是考慮戰略需要,也考慮我們肚皮需要,畢竟Zero Hunger也是SDGs中重要的一項。
綠電只是手段,永續纔是目的。不論國土計劃、部門計劃、光電設施、風電招商,都不要忘了未來永續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