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自來水廠爆收賄 涉案3人羈押禁見獲准

金門自來水廠驚傳收賄案,高雄檢調單位查出,國統公司以5億多元得標海水淡化工程,水廠工務作業員翁男承辦此案時,竟涉嫌向國統公司索賄45萬元,並要求讓胞弟進入該公司聘用任職,22日雄檢指揮索並傳喚相關人員到案。(本報資料照)

金門縣自來水廠驚傳收賄案,高雄檢調單位查出,國統公司以5億多元得標海水淡化廠工程,水廠工務課作業員翁男承辦此案時,竟涉嫌向國統公司索賄45萬元,並要求讓胞弟進入該公司聘用任職,22日雄檢指揮索並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訊後依貪污罪,對翁男、國統的莊姓廠長謝姓經理聲請羈押

檢方查出,國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在2017年間以5億4,890萬6,200元得標「大金門海水淡化廠功能改善暨擴建工程」,並於2019年2月向「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使用執照及排水許可項目

但承辦此案的翁男竟然利用審覈使用執照的機會,向國統公司金門廠長莊男駐廠經理謝男進行索賄,並要求安插其胞弟進入國統公司任職,作爲協助抽換資料、換取覈准使用執照及增加出水量對價

謝男將有關翁男開條件索賄的情事報告該公司總經理葉男及前董事長樑男後,經過葉男、樑男覈准請款賄賂45萬4,000元,由謝男將賄款交付給莊男,再由莊男轉交賄款到翁男手中,國統公司隨後也履行承諾,聘用翁男胞弟到公司內任職。

檢察官22日指揮廉政署南調組高雄市調處及南機站赴金門、澎湖桃園臺南、高雄及屏東共14處進行搜索,共傳喚5名被告及4名證人到案說明。

在雄檢8名檢察官訊後,認定翁男涉犯職務上行爲收賄罪,國統的梁姓前董事長等4人都涉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但考慮翁、謝姓經理、莊姓廠長犯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之虞,23日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梁姓董事長及葉姓總經理無羈押必要,各命令50萬元交保候傳

高雄地院23日下午開羈押庭,翁男、謝姓經理、莊姓廠長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