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信託2.0 讓富可過三代

金管會提出信託2.0的四大利多,主委黃天牧希望能提供世代傳承的解決方案。圖/本報資料照片

打破「富不過三代」魔咒,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提供「代代相傳」的新辦法。金管會1日公佈爲期二年的信託2.0方案,勇敢拋出需跨部會協商家族信託法制稅制改革方向,盼解決現行稅法民法只能「一代繼承」的現狀,協助企業靠信託穩定股權,甚至可以有家族辦公室家徽基金會等可世代傳承。

金管會的信託2.0拋出四大利多,一是研議成立專營信託公司可行性,解決現行銀行兼營信託業務資源都被財管部門佔用,信託成附屬或金錢信託下單單位,難以有效及有創意發展,金管會研議成立專營信託公司,如專營不動產開發、安養信託,甚至是金控下獨立出信託子公司,可整合信託商品,獨立發展,現行最低資本額要求20億元,黃天牧表示,可以討論專營公司的資本額及可營業範圍

二是建立可發展家族信託的法制及稅制環境,讓企業股權能代代相傳,黃天牧說:「過往說富不過三代,但自己累積的財富多希望要代代相傳」,如國外大企業都有世代傳承的基金會或信託機制,後代繼承所有權,讓公司交給專業經理人經營,但臺灣因爲民法繼承有特留分、應繼分等規定,保留全數資產完整的信託契約是否合法?且稅制亦是一代繼承的課稅法,所以金管會希望跨部會討論出發展家族信託穩定可預期的稅制與法制,黃天牧強調:「不必然是租稅優惠,只是提供世代傳承的解決方案」。

三是鼓勵企業成立員工持股信託,照顧員工,金管會認爲高齡社會,員工退休金要支應退休生活,可能不充足,若企業能推行員工持股信託,即可成爲退休金第三支柱,金管會將納入公司治理評鑑,作爲鼓勵金融業及上市櫃公司執行的誘因,且協助討論可行優惠稅制,如企業對等提撥給員工的可多認列薪資成本,員工則可遞延課稅。

四是明年底前增列信託商品,納入金控公司跨售或共同行銷範圍,即業務員、理專也可向客戶推薦信託,增加金融務範圍,同時金管會也將推出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家族信託規劃師證照,亦是可增加金融從業人員的收入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