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新肥貓條款 明年正式上路
金管會新肥貓條款明年上路。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抓肥貓,最快明年3月全都露。金管會今日表示,上市櫃的金控及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三業別,將跟進公開發行公司的年報揭露事項最新修正規定,包括公司虧損卻加薪董監,以及公司獲利增加10%卻未給員工加薪者,金控、銀行、證券等業別必須在明年股東會前的年報揭露董監酬勞之外,保險更將提前到明年3月財報揭露。
此外,保險局也表示,115年配合Tw-ICS揭露董監個別酬金的水準,從先前的200%降至100%的標準,則不以是否上市櫃爲限,適用所有的保險業,只要未達標,都必須揭露個別董事酬金。
根據金管會盤查,依111年度數據計算,目前符合必須揭露資訊條件的金融業,有一家銀行是獲利增加,但員工平均薪資下滑、一家產險公司獲利衰退,但董監酬勞增加;銀行是由於基層員工、實習生增加而拉低平均薪資水準,產險則在今年已改善。
金管會爲了提升金融業董事酬金資訊的透明度,及推動金融業揭露減碳資訊,因此配合「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及「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修正,研議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其中尤以爲提升金融業董事酬金資訊透明度,及引導獲利公司與員工共享經營成果,促進董事酬金與員工薪資合理性的「新肥貓條款」最受到矚目。
新上路的肥貓條款要求揭露個別董事酬金,有3大範圍條件,包括:1. 金融業最近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屬最後「兩個」級距者;2. 金融業「最近年度稅後淨利增加達10%以上,非主管職務全時員工年度薪資平均數卻未增加者」;3. 「最近年度稅後損益衰退達10%且逾新臺幣500萬元,及平均每位董事酬金(不含兼任員工酬金)增加達10%且逾10萬元者,應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揭露個別董事酬金。
其中,所謂的非主管的全時員工,須包括銀行、保險、證券員工,倘若是金控,則平均薪資包括旗下銀行、保險、證券等子公司的員工薪資平均值,且僅有國內員工的薪資,並不包括海外員工的薪資。
上述條件是依照其他公開發行公司條件來訂定,但由於在平均薪資的計算上,並沒有分業別來看,僅有各子公司混和之後的平均值;此外,若金控虧損,但董監酬勞仍增加的部分,則只會揭露金控董事的部分,旗下的銀行、保險、證券子公司的董事則不會揭露;對此金管會指出,由於仍在法規預告期,因此各界若有進一步修法意見,在預告期間30天之內都可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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